11月25日,天宁公安分局在其新浪微博账号“天清地宁”发布新狼淘凶的信息,提供破案线索者可以最多拿到1万元人民币或者Q币(Q币也可当人民币用了?)。
其实重点不是Q币不Q币,而是,这个案子最终真的成功通过微博而破案了!至于为此案立下汗马功劳的大功臣是选择10000元人民币还是10000个Q币,估计要过一阵子才知道(流程不是24小时就能走完)。
下面,我们一起看看这个案件是怎么通过微博告破的。
11月25日,悬赏1万Q币的通缉公告通过微博发布了
最高奖励1万元或这个等值登的Q币
直到破案位置,不断通过“天清地宁”发布通缉公告
凶手自首归案
详细原因:凶手的朋友看到这个信息,劝说凶手归案
写在最后
成功缉拿凶手归案,真是可喜可贺,毕竟社会上多了一分安宁。这一次能成功,微博是否应记一功?还有腾讯的Q币是否也应该应记一功?
微博很会机会成为公安局通缉犯人的另一个重要手段。有微博在,犯罪率会不会下降,破案率会不会提高?希望真的如此吧。
PConline.com.cn (2010)